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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及文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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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322

Diploma in Special Child Care Work
特殊幼儿工作文凭

Certificate & Diploma Programme
兼读制约12个月
科目时间图标
开课日期 : 2025年1月
截止报名 : 2024年11月18日
科目资讯图标
课程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部份参考文献及研究报告以英文撰写,故学员需具一定程度的英语阅读能力。

课程简介

特殊幼儿工作文凭(前称一年制在职特殊幼儿工作训练文凭)程旨在提供学员特殊幼儿工作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成功修毕本课程后,学员应能:

  • 了解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的类别、特征和需要。
  • 认识本港现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提供的学前教育服务。
  • 了解社会环境如何影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儿。
  • 在幼教机构中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设计和推行适切的课程,并评估课程的成效。
  • 更有效和更愿意与家长和其他人士沟通和协作,以促进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的成长。
  • 透过反思,让自己在特殊幼儿工作上扮演更主动和积极的角色。

 

本课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福利署认可之特殊幼儿工作训练课程。

 

学员须完成四个学科 (课堂时数合共210小时),并按指定之修业进度,在一年内完成整个课程。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时数
CECE 2616 照顾特殊需要儿童 60
CECE 2613 课程设计 60
CECE 2614 课程设计工作坊 60
CECE 2615 专题习作 30
   
210
  • 一年制晚间兼读模式,分三个学期修读,于星期一至五晚上或星期六下午上课,每星期上课两节。
  • 本课程一般以面授模式上课。如因特殊情况而需暂停面授课堂,将可能改以网上学习模式进行。

成功修毕本课程的人士可获本院颁发「特殊幼儿工作文凭」(Diploma in Special Child Care Work)。

报名费: 港币$150,无论录取与否,一概不予退还。
学费: 港币$24,400*(分两期缴付,即每期港币$12,200)
* 以上费用只供参考,若有所调整,请以本院之最新公佈为准。

本院提供证书及文凭课程学费优惠*予以下人士:

  • 长者卡持有人:五折
  • 「香港浸会大学基金」成员:八折
  • 香港浸会大学全职教职员:八折
  • 香港浸会大学高级文凭 / 副学士或以上程度之校友(须持有香港浸会大学恒生信用卡):八折

* 学费优惠不适用于所有持续进修基金课程,个别课程亦不适用 ,详情请向有关课程部门查询。

 

有关申请资格及手续,请参阅 「课程学费优惠申请表」。

入读学期:2025 年春季

上课日期:暂定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以入学时派发的上课时间表为准)

上课地点:九龙塘校园中心

 

备注:如有需要,上课日期及地点将可能更改。

申请人须持有「幼儿教育证书 C(ECE)」资历,并为在职幼稚园/幼儿中心教师或幼儿工作员。

截止报名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一)

 

(A) 网上报名

 

  1. 有意申请入学者,请详阅「申请须知」;
  2. 请按此下载「附加表格」及「现职证明书」,填妥后,扫描并储存为PDF档案格式;
  3. 进入SCE网上报名系统填妥有关资料,并上载所需文件副本(详见「申请须知」第二项)及近照一张;
  4. 经SCE网上报名系统以信用卡或缴费灵缴付报名费港币$150。

 

(B) 邮寄/亲身报名

 

  1. 有意申请入学者,请详阅「申请须知」。
  2. 请按此下载「入学申请表、附加表格、现职证明书」。
  3. 将填妥之入学申请表连同所需文件(详见「申请须知」第二项),于截止报名日期前邮寄/亲身递交至九龙九龙塘联合道320号建新中心2楼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幼儿及基础教育部(信封面注明「特殊幼儿工作文凭入学申请」),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12 时 30 分及下午 1 时 30 分至下午 5 时 50 分;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备注:如经邮寄递交申请,申请人必须确定邮件的邮资及规格符合香港邮政的要求,否则其邮件将可能无法投寄至本院。因邮递延误而致逾期递交的申请表,本院有权不予处理或接纳,而申请人所缴申请费用亦将不予退还。截止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
  4. 缴付报名费港币$150之划线支票(抬头:香港浸会大学)或缴费证明(详见「申请须知」第四项「缴付报名费程序及须知」)。

本院将于收到报名表格后14个工作天内,以电邮方式发出确认通知书。申请人如于上述限期后仍未收到通知,请致电3411 4310与课程组职员联络。

 

截止报名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

 

申请结果通知: 2024 年 11 月 29 日或之前

 

 

电话:3411 4310
传真:3411 4302
电邮:sceeceed@hkbu.edu.hk
网页:hkbusce.hk/sccw

 

本院保留修改有关资料的权利;并于收生不足或特殊情况下,保留取消课程之权利。

 

二零二四年九月

香港浸会大学(「大学」)会根据 「私隐政策声明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收集个人资料。有关详情,请参阅

http://bupdpo.hkbu.edu.hk/policies-and-procedures/pps-pics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权利。


持续教育学院的课程(包括由浸会大学、或学院颁授学衔的课程,以及与其他大学合办的课程) 在多个教学地点进行(即九龙塘和石门(沙田)校园,以及位于尖沙咀、九龙东和湾仔的教学中心)。所有校园及教学中心均设备齐全,以支援学生的学习。

 

大部分课程均在九龙塘或石门校园进行,但本院亦会按学院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安排学生在其他教学地点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