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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及文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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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310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in Diamond Grading
钻石专业证书

Certificate & Diploma Programme
兼读制12个月
科目时间图标
开课日期 : 待定
截止报名 : 待定
科目资讯图标
粤语授课,辅以中、英文讲义

3411 1959

gpsdjd@hkbu.edu.hk

课程简介

本课程透过理论与实习并行,学员将学习各种钻石的专业理论,如钻石的形成、物理特性、提取方法、原石排序分级、切割抛光、仿制品的产生、优化处理、鉴别方法、4C分级系统和钻石报告编写等。此外,学员更会学习各种钻石鉴定仪器的使用方法及分级技术,以应付将来钻石鉴定工作中的实际需要。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in DGA Diamond Grading

学员于英国宝石学会(Gem-A)之钻石文凭理论及实习试中合格,将可获英国宝石学会颁发国际认可之钻石学文凭。

课程由四个科目组成,共120小时。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时数
GEM4111

 

目标:
本科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钻石背景知识,从宝石级钻石的形成和来源、其独特的化学及光学等特性、钻石的颜色和净度处理、及不同的挖掘和提取方法等等。

 

內容包括:

  1. 钻石的历史;
  2. 钻石的成因和出产;
  3. 钻石的本质;
  4. 钻石的性质;
  5. 钻石的颜色;
  6. 钻石的处理;及
  7. 宝石级合成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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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4112

目标:
本科为学生提供全面的钻石行业技术和背景知识,从钻石原石排序分级、切割和抛光、经打磨后钻石的分级和估价、仿制品的产生、优化处理钻石的研究、钻石的鉴别方法和国际钻石市场的认识等等。

 

內容包括:

  1. 开采和回收;
  2. 钻石的加工;
  3. 钻石琢型的历史;
  4. 钻石的销售渠道及程序;
  5. 钻石分级及估价;
  6. 钻石的测试;及
  7. 钻石仿制品。
30
GEM4113

 

目标:
本科提供全面的钻石分级实习技术和相关的背景知识,如钻石鉴定仪器的使用、钻石 4C 的分级系统、钻石原石的分类、钻石优化处理的鉴定、钻石及其合成仿制品的鉴别、钻石报告及证书的认识等。

內容包括:

  1. 克拉重量;
  2. 颜色;
  3. 净度;
  4. 切工;及
  5. 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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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M4114

 

目标:

本科将加深学员对钻石专业理论的熟识,并进一步强化学员对钻石评级实习的操练,使学员能更有效地就钻石及其仿制品的特征及处理方面进行评定分级及鉴别。

 

內容包括:

  1. 理论部份:「英国宝石学会」钻石理论考试的答题技巧及应用标准;及深入探究钻石及合成钻石的性质、颜色等鉴别方法。
  2. 实践部份:钻石的鉴别技巧及应用标准;及模拟考试。
30 
   
120

 

 

凡于每科评核中取得合格成绩的学员,将获本院颁授「钻石专业证书」。

报名费: 港币$150(已缴费用不设退还)
学费: 港币$23,000,不包括英国宝石学会考试费用。

学员另须于开课前十四天缴付「英国宝石学会」之注册及考试费,有关费用请参阅「英国宝石学会」网页。

时间:每周上课两节,于星期一至五晚上上课
地点:持续教育学院教学中心

  1.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获取五科第二级成绩,包括英国语文及中国语文(可包括最多两个应用学习科目)或同等学历。或
  2. 成功修毕毅进文凭课程。或
  3. 持有本院颁发的相关文凭/证书或同等学历。或
  4. 年满21岁,具三年相关工作经验为佳。

申请人可选择(A)网上报名, 亦可(B)邮寄或亲身递交申请表格。

 

(A) 网上报名

  1. 进入 SCE网上报名系统并填妥有关资料。
  2. 上载以下文件:
    1. 有关学历及专业资格之证明;
    2. 相关工作证明(如适用);
    3. 其他与入学资格有关之证明;及
    4. 近照一张 (1.5” x 2”)。
  3. 以信用卡或缴费灵缴付报名费及豁免修读之手续费每科港币$200(如适用)。

 

(B) 递交申请表格

  1. 下载及填妥入学申请表(表格SCE-AF-002)
  2. 附上以下证明文件之副本:
    1. 香港身份证;
    2. 有关学历及专业资格之证明;
    3. 相关工作证明(如适用);及
    4. 其他与入学资格有关之证明。
  3. 附上近照两张(1.5" x 2")。
  4. 以划线支票缴付报名费及豁免修读之手续费每科港币$200(如适用)。支票抬头请填上「香港浸会大学」,并于支票背页写上申请人姓名、电话号码及课程名称。申请人如亲身递交申请表格,可使用现金或EPS付款。
  5. 将完成之报名表及证明文件亲身交往或邮寄至以下地点:

 

邮寄报名 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
九龙九龙塘联合道320号建新中心2楼
(信封面请注明报读课程之名称)
亲身报名

九龙塘校园中心思齐楼办事处
九龙九龙塘联福道34号香港浸会大学逸夫校园思齐楼4楼

 

湾仔教学中心办事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6楼

 

柜位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下午8时
星期六  :上午9时-下午4时
(星期日、公众假期及学校假期:休息)


市区教学中心办事处
九龙尖沙咀赫德道8号6楼

 

东九龙教学中心办事处
九龙观塘道370号创纪之城3期7楼

 

柜位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中午12时-下午8时
星期六  :中午12时-下午4时
(星期日、公众假期及学校假期:休息)

  • 本院会要求申请人出示香港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实。申请人亦可于亲身报名时带同相关文件正本,以作核实。
  • 所有已缴款项概不退还
  • 已提交之申请表格及所有文件副本均不予退还。若申请未被接纳,本院会销毁有关表格及文件,亦会删除已上载之档案。
  • 非本地申请人须留意──一般而言,入境处不会因申请人登记修读于兼读制文凭或证书课程而发出学生签证。如申请人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则有责任于递交申请前,查核是否符合资格修读有关课程。

学员于报读证书或文凭课程时,凡符合以下情况,可办理有关申请:

  1. 已在本院修毕(或修读中)报读之课程所需的科目,可申请学分转移。本院将把有关科目纳入为课程已修读之学分,学员无须额外提交证明文件。
  2. 已具备有关科目的学术水平,例如:大学程度的学科成绩或公开考试的及格证明,可申请可申请豁免修读。学员须提交有关课程纲要、成绩单或证书等供本院审批。
    以上所有申请须于申请入学时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如申请入学时,有关学科仍未修毕或成绩仍未公布,以上申请仍须于入学申请表中填报,待取得有关成绩或证书后,再提交予本院审批。本院一概不接受所有于入学时未有申报、或于入学后始考获的有关学历之申请。

于学业成绩表上有关学分转移/豁免修读科目的注明如下:

 

注释代码 说明
EX 科目已获豁免
TC 学分转移

学分转移/豁免修读的限制

于级别一至级别二的课程中,可获豁免修读或学分转移的总时数上限为课程时数的一半;而于级别三或以上的课程中,可获豁免修读之时数上限为课程时数的四分之一,总豁免修读或学分转移时数上限仍为课程时数的一半。若申请豁免修读及/或学分转移的时数(包括修读中的科目)超出上限,申请人须呈交解释,接纳与否,概由本院审批。

例(一)
西班牙语证书(初级)(级别一课程)要求学员修读四科,共12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60小时。
例(二)
珠宝首饰设计及制作证书(级别二课程)要求学员修读六科,共18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90小时。
例(三)
市场学证书(级别三课程)要求学员修读六科,共18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时数不可超过90小时,惟当中可豁免修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45小时。
例(四)
会计学高等文凭(级别四课程)要求学员修读16科,共48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时数不可超过240小时,惟当中可豁免修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120小时。
详情请参阅 豁免资格表

 

日期

待定

时间

待定

登记

待定

课程简介会讲者

待定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权利。


持续教育学院的课程(包括由浸会大学、或学院颁授学衔的课程,以及与其他大学合办的课程) 在多个教学地点进行(即九龙塘和石门(沙田)校园,以及位于尖沙咀、九龙东和湾仔的教学中心)。所有校园及教学中心均设备齐全,以支援学生的学习。

 

大部分课程均在九龙塘或石门校园进行,但本院亦会按学院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安排学生在其他教学地点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