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及文憑課程
Certificate in Jewellery Design & Production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
課程簡介
香港的珠寶行業一向以時尚的設計及精巧的手工享負盛名,近年更有不少本地設計師以個人品牌在國際間打響名堂,本課程旨在為培育新一代的珠寶設計人材,全面教授珠寶設計和製作的實用知識,並向學生介紹傳統和當代珠寶首飾設計的特點。課程設計深入淺出,以實習為主,理論為輔。着重創新的設計意念、不同類型的珠寶製作技巧及金屬處理方法等工藝知識。
課程由六個科目組成,共180小時。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時數 |
---|---|---|
GEM0033 |
placeholder
持續進修基金編號: 22Z05926-5 本科目由基本線條練習開始,循序漸進介紹各類珠寶首飾的材料和基本結構、不同設計圖的表達方式、顏色及針筆的基礎運用技巧等, 旨在使學員對珠寶設計的概念和畫法建立基礎認識,以作為修讀珠寶設計的入門階。 內容包括:
|
30 |
GEM0071 |
placeholder
珠寶製作與設計相輔相成,要成為全面的珠寶設計及創作人,必須掌握珠寶的製作技巧 。本科目將教授首飾製作工具及材料的運用,以及首飾製作的基本步驟和技巧等。 內容包括:
|
30 |
GEM0036 |
placeholder
持續進修基金編號: 22Z05927-3 本科目旨在深化學員對珠寶設計表達技巧的掌握,學員將認識設計概念的發展及不同珠寶風格的演示。 內容包括:
|
30 |
GEM0072 |
placeholder
本科目介紹首飾模具的製作過程,例如製作蠟模或橡膠模,幫助學生了解珠寶製造中如何進行批量生產。本科目將重點教授蠟雕和寶石鑲嵌。 內容包括:
|
30 |
GEM0039 |
placeholder
持續進修基金編號: 22Z05928-1 本科目主要透過多項設計項目的練習,加強學員掌握各類首飾的設計概念和表達技巧。珠寶首飾設計的歷史及趨勢也是這科目的重點。本科更讓學員把過往所學的珠寶設計知識,全面應用於個人作品集的創作上。 內容包括:
|
30 |
GEM0073 |
placeholder
本科目將向學生介紹非傳統珠寶物料和其製作技巧。同時,拓寬學生對珠寶首飾製作的視野。 內容包括:
|
30 |
180
|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 → 珠寶首飾設計文憑
凡於每科評核中取得合格成績的學員,將獲本院頒授「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
報名費: | 港幣$150 (已繳費用不設退還) |
學費: | 港幣$21,780 (分3-4期繳交) (學費不包括材料費用︰約港幣$2,500) |
時間:每週上課一至兩節,於星期一至五晚上上課
地點:持續教育學院教學中心
- 完成中五或同等學歷。或
- 持有本院頒發的相關證書或同等學歷。或
- 年滿18歲。
申請人可選擇(A)網上報名, 亦可(B)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格。
(A) 網上報名
- 進入 SCE網上報名系統並填妥有關資料。
- 上載以下文件: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
-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及
- 近照一張 (1.5” x 2”)。
- 以信用卡或繳費靈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
(B) 遞交申請表格
- 下載及填妥入學申請表(表格SCE-AF-002) 。
- 附上以下證明文件之副本:
- 香港身份證;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及
-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
- 附上近照兩張(1.5" x 2")。
- 以劃線支票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支票抬頭請填上「香港浸會大學」,並於支票背頁寫上申請人姓名、電話號碼及課程名稱。申請人如親身遞交申請表格,可使用現金或EPS付款。
- 將完成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親身交往或郵寄至以下地點:
郵寄報名 | 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 九龍九龍塘聯合道320號建新中心2樓 (信封面請註明報讀課程之名稱) |
親身報名 |
九龍塘校園中心思齊樓辦事處
灣仔教學中心辦事處
櫃位服務時間: 市區教學中心辦事處
東九龍教學中心辦事處
櫃位服務時間: |
- 本院會要求申請人出示香港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實。申請人亦可於親身報名時帶同相關文件正本,以作核實。
- 所有已繳款項概不退還。
- 已提交之申請表格及所有文件副本均不予退還。若申請未被接納,本院會銷毁有關表格及文件,亦會刪除已上載之檔案。
- 非本地申請人須留意──一般而言,入境處不會因申請人登記修讀於兼讀制文憑或證書課程而發出學生簽證。如申請人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則有責任於遞交申請前,查核是否符合資格修讀有關課程。
學員於報讀證書或文憑課程時,凡符合以下情況,可辦理有關申請:
- 已在本院修畢(或修讀中)報讀之課程所需的科目,可申請學分轉移。本院將把有關科目納入為課程已修讀之學分,學員無須額外提交證明文件。
- 已具備有關科目的學術水平,例如:大學程度的學科成績或公開考試的及格證明,可申請可申請豁免修讀。學員須提交有關課程綱要、成績單或證書等供本院審批。
以上所有申請須於申請入學時辦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如申請入學時,有關學科仍未修畢或成績仍未公佈,以上申請仍須於入學申請表中填報,待取得有關成績或證書後,再提交予本院審批。本院一概不接受所有於入學時未有申報、或於入學後始考獲的有關學歷之申請。
於學業成績表上有關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科目的註明如下:
註釋代碼 | 說明 |
EX | 科目已獲豁免 |
TC | 學分轉移 |
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的限制
於級別一至級別二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的總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而於級別三或以上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之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四分之一,總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時數上限仍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若申請豁免修讀及/或學分轉移的時數(包括修讀中的科目)超出上限,申請人須呈交解釋,接納與否,概由本院審批。
例(一)
西班牙語證書(初級)(級別一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四科,共12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60小時。
例(二)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級別二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
例(三)
市場學證書(級別三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45小時。
例(四)
會計學高等文憑(級別四課程)要求學員修讀16科,共4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24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120小時。
詳情請參閱 豁免資格表。
媒體報導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本課程/ 本單元所屬之主體課程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 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資歷架構第2級)。 |
上述內容僅供參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權利。
持續教育學院的課程(包括由浸會大學、或學院頒授學銜的課程,以及與其他大學合辦的課程) 在多個教學地點進行(即九龍塘和石門(沙田)校園,以及位於尖沙咀、九龍東和灣仔的教學中心)。所有校園及教學中心均設備齊全,以支援學生的學習。
大部分課程均在九龍塘或石門校園進行,但本院亦會按學院的發展和實際需要,安排學生在其他教學地點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