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及文憑課程
Certificate in Korean (Introductory)
韓語證書(初級)
課程簡介
本課程特為對韓國語言及文化感到興趣的初學者而設計。課程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在聽、說、讀、寫四大語言範疇提供基本的韓語培訓,重點提升學員的溝通技巧。學員將初步掌握在各種現實生活情境中溝通所需要的詞彙和語言能力。本課程為學員參加一級韓國語能力考試打好基礎。
課程內容包括發音、韓語基礎文法、詞彚及句子結構,由富教學經驗的韓籍導師任教,再加上一至兩項的文化活動,讓學員於一個既輕鬆又有一定語文水平要求的氣氛下學習,得到全面的韓語訓練。
本課程之教材採用 ‘Active Korean’ Book 1 & Book 2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學員憑收據或本院寄出之確認電郵到指定書店購買課本可享特價優惠。
課程由四個科目組成,共120小時。
Subject Code | Course Title |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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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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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是為對韓語初學者而設計的基礎課程。科目讓學員認識韓語字母和音節結構等基本知識,讓學員能在日常對話中作簡單溝通。在修畢本科後,學員應能夠掌握韓語的基本拼音、發音、拼寫方法及常用詞彙等,並能讀寫與日常日活相關的簡單語句。 |
30 |
KOR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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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將重點提高學員的詞彙量和提升其口語表達能力,同時培養他們日常對話的實用語言技能。學員將會學習使用各種時式提出建議、邀約、詢問、指路,以及進行電話對談。 |
30 |
KOR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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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旨在讓學員認識更高層次的韓語表達方式。透過練習和課堂互動,學員將能夠進行簡單的日常對話,例如介紹家庭成員、查詢交通、表達將來的計劃和可能性,以及為決定和行動提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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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KOR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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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讓學員認識更深層次的韓語表達方式。通過使用在不同單元中學到的韓語知識及表達方式來幫助學員為日常情境下的語言表達做好準備,例如如何徵求許可、給予意見和作出建議,以及日常活動中常用的表達方式。通過積極參與課堂訓練,學員將更有自信地在各種現實生活中表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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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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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於每科評核中取得合格成績的學員,將獲本院頒發「韓語證書(初級)」
報名費: | 港幣$150 (已繳費用不設退還) |
學費: | 港幣$8,480(分四期繳交) |
學員欲向持續進修基金申請發還資助「韓語證書(初級)」的款項,須於成功修畢課程後,通過以下其中一項韓國語能力測試:
1. Test of Proficiency in Korean (TOPIK) Grade 1; 或
2. Korean Language Ability Test (KLAT) Level 1
組別 |
上課日期 |
上課時間 |
上課地點 |
A |
逢星期一 (開課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晚上7時 - 9時30分 |
持續教育學院教學中心 |
本課程之個別單元亦接受學員以短期課程模式報讀。如欲報讀短期課程,請按此查詢。
- 完成中三;或
- 年滿16歲
申請人可選擇(A)網上報名, 亦可(B)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格。
(A) 網上報名
- 進入 SCE網上報名系統並填妥有關資料。
- 上載以下文件: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
-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及
- 近照一張 (1.5” x 2”)。
- 以信用卡或繳費靈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
(B) 遞交申請表格
- 下載及填妥入學申請表(表格SCE-AF-002) 。
- 附上以下證明文件之副本:
- 香港身份證;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及
-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
- 附上近照兩張(1.5" x 2")。
- 以劃線支票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支票抬頭請填上「香港浸會大學」,並於支票背頁寫上申請人姓名、電話號碼及課程名稱。申請人如親身遞交申請表格,可使用現金或EPS付款。
- 將完成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親身交往或郵寄至以下地點:
郵寄報名 | 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 九龍九龍塘聯合道320號建新中心2樓 (信封面請註明入學申請之課程名稱) |
親身報名 |
九龍塘校園中心思齊樓辦事處
灣仔教學中心辦事處
櫃位服務時間: 市區教學中心辦事處
東九龍教學中心辦事處
櫃位服務時間: |
- 本院會要求申請人出示香港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實。申請人亦可於親身報名時帶同相關文件正本,以作核實。
-
所有已繳款項概不退還。
- 已提交之申請表格及所有文件副本均不予退還。若申請未被接納,本院會銷毁有關表格及文件,亦會刪除已上載之檔案。
- 非本地申請人須留意──一般而言,入境處不會因申請人登記修讀於兼讀制文憑或證書課程而發出學生簽證。如申請人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則有責任於遞交申請前,查核是否符合資格修讀有關課程。
學員於報讀證書或文憑課程時,凡符合以下情況,可辦理有關申請:
- 已在本院修畢(或修讀中)報讀之課程所需的科目,可申請學分轉移。本院將把有關科目納入為課程已修讀之學分,學員無須額外提交證明文件。
- 已具備有關科目的學術水平,例如:大學程度的學科成績或公開考試的及格證明,可申請可申請豁免修讀。學員須提交有關課程綱要、成績單或證書等供本院審批。
以上所有申請須於申請入學時辦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如申請入學時,有關學科仍未修畢或成績仍未公佈,以上申請仍須於入學申請表中填報,待取得有關成績或證書後,再提交予本院審批。本院一概不接受所有於入學時未有申報、或於入學後始考獲的有關學歷之申請。
於學業成績表上有關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科目的註明如下:
註釋代碼 | 說明 |
EX | 科目已獲豁免 |
TC | 學分轉移 |
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的限制
於級別一至級別二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的總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而於級別三或以上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之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四分之一,總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時數上限仍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若申請豁免修讀及/或學分轉移的時數(包括修讀中的科目)超出上限,申請人須呈交解釋,接納與否,概由本院審批。
例(一)
西班牙語證書(初級)(級別一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四科,共12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60小時。
例(二)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級別二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
例(三)
市場學證書(級別三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45小時。
例(四)
會計學高等文憑(級別四課程)要求學員修讀16科,共4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24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120小時。
詳情請參閱 豁免資格表。
媒體報導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 本課程 / 本單元所屬之主體課程(韓語證書(初級))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資歷架構第1級)。 |
上述內容僅供參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權利。
持續教育學院的課程(包括由浸會大學、或學院頒授學銜的課程,以及與其他大學合辦的課程) 在多個教學地點進行(即九龍塘和石門(沙田)校園,以及位於尖沙咀、九龍東和灣仔的教學中心)。所有校園及教學中心均設備齊全,以支援學生的學習。
大部分課程均在九龍塘或石門校園進行,但本院亦會按學院的發展和實際需要,安排學生在其他教學地點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