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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及文憑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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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310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in Diamond Grading
鑽石專業證書

Certificate & Diploma Programme
兼讀制12個月
科目時間圖標
開課日期 : 待定
截止報名 : 待定
科目資訊圖標
粵語授課,輔以中、英文講義

3411 1959

gpsdjd@hkbu.edu.hk

課程簡介

本課程透過理論與實習並行,學員將學習各種鑽石的專業理論,如鑽石的形成、物理特性、提取方法、原石排序分級、切割拋光、仿製品的產生、優化處理、鑑別方法、4C分級系統和鑽石報告編寫等。此外,學員更會學習各種鑽石鑑定儀器的使用方法及分級技術,以應付將來鑽石鑑定工作中的實際需要。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in DGA Diamond Grading

學員於英國寶石學會(Gem-A)之鑽石文憑理論及實習試中合格,將可獲英國寶石學會頒發國際認可之鑽石學文憑。

課程由四個科目組成,共120小時。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時數
GEM4111

 

目標:
本科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鑽石背景知識,從寶石級鑽石的形成和來源、其獨特的化學及光學等特性、鑽石的顏色和淨度處理、及不同的挖掘和提取方法等等。

 

內容包括:

  1. 鑽石的歷史;
  2. 鑽石的成因和出產;
  3. 鑽石的本質;
  4. 鑽石的性質;
  5. 鑽石的顏色;
  6. 鑽石的處理;及
  7. 寶石級合成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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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4112

目標:
本科為學生提供全面的鑽石行業技術和背景知識,從鑽石原石排序分級、切割和拋光、經打磨後鑽石的分級和估價、仿製品的產生、優化處理鑽石的研究、鑽石的鑑別方法和國際鑽石市場的認識等等。

 

內容包括:

  1. 開採和回收;
  2. 鑽石的加工;
  3. 鑽石琢型的歷史;
  4. 鑽石的銷售渠道及程序;
  5. 鑽石分級及估價;
  6. 鑽石的測試;及
  7. 鑽石仿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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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4113

 

目標
本科提供全面的鑽石分級實習技術和相關的背景知識,如鑽石鑑定儀器的使用、鑽石 4C 的分級系統、鑽石原石的分類、鑽石優化處理的鑑定、鑽石及其合成仿製品的鑑別、鑽石報告及證書的認識等。

內容包括:

  1. 克拉重量;
  2. 顏色;
  3. 淨度;
  4. 切工;及
  5. 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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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M4114

 

目標:

本科將加深學員對鑽石專業理論的熟識,並進一步強化學員對鑽石評級實習的操練,使學員能更有效地就鑽石及其仿製品的特徵及處理方面進行評定分級及鑒別。

 

內容包括:

  1. 理論部份:「英國寶石學會」鑽石理論考試的答題技巧及應用標準;及深入探究鑽石及合成鑽石的性質、顏色等鑑別方法。
  2. 實踐部份:鑽石的鑑別技巧及應用標準;及模擬考試。
30 
   
120

 

凡於每科評核中取得合格成績的學員,將獲本院頒授「鑽石專業證書」。

報名費: 港幣$150(已繳費用不設退還)
學費: 港幣$23,000,不包括英國寶石學會考試費用。

學員另須於開課前十四天繳付「英國寶石學會」之註冊及考試費,有關費用請參閱「英國寶石學會」網頁。

時間:每週上課兩節,於星期一至五晚上上課
地點:持續教育學院教學中心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獲取五科第二級成績,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可包括最多兩個應用學習科目)或同等學歷。或
  2. 成功修畢毅進文憑課程。或
  3. 持有本院頒發的相關文憑/證書或同等學歷。或
  4. 年滿21歲,具三年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申請人可選擇(A)網上報名, 亦可(B)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格。

 

(A) 網上報名

  1. 進入 SCE網上報名系統並填妥有關資料。
  2. 上載以下文件:
    1.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2.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
    3.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及
    4. 近照一張 (1.5” x 2”)。
  3. 以信用卡或繳費靈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

 

(B) 遞交申請表格

  1. 下載及填妥入學申請表(表格SCE-AF-002)
  2. 附上以下證明文件之副本:
    1. 香港身份證;
    2.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3.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及
    4.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
  3. 附上近照兩張(1.5" x 2")。
  4. 以劃線支票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支票抬頭請填上「香港浸會大學」,並於支票背頁寫上申請人姓名、電話號碼及課程名稱。申請人如親身遞交申請表格,可使用現金或EPS付款。
  5. 將完成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親身交往或郵寄至以下地點:

 

郵寄報名 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
九龍九龍塘聯合道320號建新中心2樓
(信封面請註明報讀課程之名稱)
親身報名

九龍塘校園中心思齊樓辦事處
九龍九龍塘聯福道34號香港浸會大學逸夫校園思齊樓4樓

 

灣仔教學中心辦事處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6樓

 

櫃位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下午8時
星期六  :上午9時-下午4時
(星期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休息)


市區教學中心辦事處
九龍尖沙咀赫德道8號6樓

 

東九龍教學中心辦事處
九龍觀塘道370號創紀之城3期7樓

 

櫃位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中午12時-下午8時
星期六  :中午12時-下午4時
(星期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休息)

  • 本院會要求申請人出示香港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實。申請人亦可於親身報名時帶同相關文件正本,以作核實。
  • 所有已繳款項概不退還
  • 已提交之申請表格及所有文件副本均不予退還。若申請未被接納,本院會銷毁有關表格及文件,亦會刪除已上載之檔案。
  • 非本地申請人須留意──一般而言,入境處不會因申請人登記修讀於兼讀制文憑或證書課程而發出學生簽證。如申請人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則有責任於遞交申請前,查核是否符合資格修讀有關課程。

學員於報讀證書或文憑課程時,凡符合以下情況,可辦理有關申請:

  1. 已在本院修畢(或修讀中)報讀之課程所需的科目,可申請學分轉移。本院將把有關科目納入為課程已修讀之學分,學員無須額外提交證明文件。
  2. 已具備有關科目的學術水平,例如:大學程度的學科成績或公開考試的及格證明,可申請可申請豁免修讀。學員須提交有關課程綱要、成績單或證書等供本院審批。
    以上所有申請須於申請入學時辦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如申請入學時,有關學科仍未修畢或成績仍未公佈,以上申請仍須於入學申請表中填報,待取得有關成績或證書後,再提交予本院審批。本院一概不接受所有於入學時未有申報、或於入學後始考獲的有關學歷之申請。

於學業成績表上有關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科目的註明如下:

 

註釋代碼 說明
EX 科目已獲豁免
TC 學分轉移

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的限制

於級別一至級別二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的總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而於級別三或以上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之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四分之一,總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時數上限仍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若申請豁免修讀及/或學分轉移的時數(包括修讀中的科目)超出上限,申請人須呈交解釋,接納與否,概由本院審批。

例(一)
西班牙語證書(初級)(級別一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四科,共12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60小時。
例(二)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級別二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
例(三)
市場學證書(級別三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45小時。
例(四)
會計學高等文憑(級別四課程)要求學員修讀16科,共4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24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120小時。
詳情請參閱 豁免資格表

 

日期

待定

時間

待定

登記

待定

課程簡介會講者

待定


上述內容僅供參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權利。


持續教育學院的課程(包括由浸會大學、或學院頒授學銜的課程,以及與其他大學合辦的課程) 在多個教學地點進行(即九龍塘和石門(沙田)校園,以及位於尖沙咀、九龍東和灣仔的教學中心)。所有校園及教學中心均設備齊全,以支援學生的學習。

 

大部分課程均在九龍塘或石門校園進行,但本院亦會按學院的發展和實際需要,安排學生在其他教學地點上課。